周至县九峰镇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基地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周至县九峰镇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基地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周至县九峰镇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基 地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中段御苑新城3#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12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21-ZBLJ-038

2、项目名称:周至县九峰镇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基 地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3、预算金额:4,541,416.15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周至县九峰镇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基 地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1项,采购预算: 4,541,416.15元,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括场地内原有房屋拆除、水塔拆除、外墙拆除、水泥路面、宅基地清表及拆除后的垃圾外弃等工程内容。拆除建筑物面积约为35568.6平方米、围墙约为1669.2米,水渠约为5779.9米,破除水泥地面约为23000.7平方米、宅基地清表40厘米深、清运垃圾约为39557.9立方米,垃圾外运运距暂定为30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拆除、清表及垃圾清运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1-15 00:00:00至 2022-02-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27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中段御苑新城3#楼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注: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在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事宜时携带西安市“一码通”及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1-12 14:30:00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中段御苑新城3#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周至县九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九峰镇何家寨村

联系人:周至县九峰镇人民政府负责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7*****80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151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标签: 构筑物拆除 新能源汽车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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