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送达公告
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送达公告
被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人:张道武(原东莞市大岭山优尼雅家具加工厂投资人),住址:湖南省醴陵市来龙门办事处上洲村老屋组31号,身份证号码:********701026****。
2021年12月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责偿字〔2021〕第00020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中心决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的吕崇远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7921.84元。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送达你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责偿字〔2021〕第00020号)
联 系 人:李庆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168号市人社局办公楼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频道。
张道武(原东莞市大岭山优尼雅家具加工厂投资人)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pdf
标签: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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