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应答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应答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 2.4应答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许可范围包括IG541和七氟丙烷两类灭火剂PD1(无缝气瓶)和PD2(焊接气瓶)。如需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需提供受委托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以及唯一委托协议或合作协议。 2.5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业绩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须提供每个结算合同或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不全、合同内容无法确认、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2.6应答人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和官网查询截图,并提供2021年1月以来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资格证书须官网可查,如河南查询网址:http://hngcjs.hnjs.gov.cn/)。 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