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招标公告

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2-20 至 2021-12-27
撰写单位: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87946
项目名称: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旅游专项(行动)规划(2021—2030)》,旨在规划着眼于国家、全省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深度挖掘全省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围绕以沈阳中部城市群、大连滨海旅游观光带、辽宁东部山区以及辽西文化走廊,着力打造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和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标准GB/T18971-2003)及相关规定

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照2020年,《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要求,辽宁省旅游业重点依托东北亚桥头堡战略地位,发挥紧邻朝日韩、连通中俄蒙地理优势,加强与东北亚旅游交流合作,打造集滨海度假、生态避暑、森林养生、冰雪运动、温泉康养、文化体验等优势产品于一体的东北亚旅游目的地,成为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新引擎。为推动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的,特编制《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旅游专项(行动)规划(2021—2030)》,规划着眼于国家、全省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深度挖掘全省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围绕以沈阳中部城市群、大连滨海旅游观光带、辽宁东部山区以及辽西文化走廊,着力打造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和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项目主要需求如下:

1.《辽宁省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三年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东北亚旅游目的地建设方案和目的地3年行动方案。

目的地建设方案主要包括:(1)总论;(2)发展综合研判;(3)目标定位与战略;(4)空间布局;(5)重点项目策划(6)旅游休闲度假产品体系;(7)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配套;(8)市场开发与营销策略;(9)运营管理与保障体系。

目的地3年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明确目的地建设过程中全省和各市的目标任务,每年的重点工作,并对任务分解和进行指标设定。

2.辽宁省建设东北亚生态旅游目的地3年落地服务,负责为推动东北亚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重点推广活动和重点项目方案和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

3.采购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编制,衔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

2.服务期限:合同期内

3.服务效率: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提交方案。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乙方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及时响应甲方需求服务。

2.合同价款支付要求: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规划文本文件于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并且跟踪服务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执行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号五里河城C座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1号五里河城C座18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zhzb@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双
电话: ***-********

标签: 方案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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