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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MJN210666-01ZG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江宁审批投字[202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86.2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86.26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万安西路以南、园中路以北、天云南街以东、天宁路以西 |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进行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装修面积合计8615.59平方米,其中地上装修面积为 5706.17平方米,地下装修面积为 2909.42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2153.92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6月28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主要进行上坊片区安置房配套幼儿园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并购置安装相关配套设备,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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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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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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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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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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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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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0.5分。(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3)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证书得0.3分。注: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设计业绩无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注:此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承担过的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设计业绩无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注:此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的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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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19 09:1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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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和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东山街道万安东路19号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6号B1栋8楼 |
邮 编:210000 | 邮编:210000 |
联系人:李晓 | 联系 人:周坤 |
电 话:***-******** | 电话:188*****352 |
传 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件:********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