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龙泉市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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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林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市财政改革工作会议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龙财预〔2019〕2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完善林业项目库管理制度,现将2022年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土绿化、木材战略储备林、森林抚育和造林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及广大农户等。

2、项目支持方向

(1)国土绿化项目。为全面实施高质量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大力推进森林建设。申报主体根据《龙泉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文件要求,具体建设措施按浙江省林业局制定的《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造林技术指导意见》执行。

(2)木材战略储备林项目。珍贵树种造林主要支持营造材质硬度高、密度大、颜色深和纹理美观的珍贵用材树种;大径材培育主要支持以杉、松、阔叶树等为主的人工林,通过抚育改造建立大径材基地,项目优先支持在生态公益林区范围内实施;基地单块建设面积一般不低于30亩。

(3)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主要为改善生态公益林(不含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的森林质量,调整中幼龄林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基地单块建设面积不低于50亩。

(4)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主要在原地类为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病虫害迹地等山场,基地单块建设面积1亩以上,以杉木、木荷等乡土树种苗木为主的绿化造林,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

(5)菇木林建设项目。菇木林造林主要支持营造材质好、生长快、适合用于食用菌生产原材料的阔叶林,基地单块建设面积不低于10亩。

(二)木本油料(油茶、香榧)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全市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及广大农户等。

2、项目支持方向

项目主要支持油茶良种基地造林和香榧基地造林,要求基地单块建设面积一般不低于10亩;加工厂房、生产设备、管理房、道路、晒场、水池、品牌创建、标准制定、基础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

(三)林下经济(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项目建设申报对象包括: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的村,及全市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和广大农户。

2、项目支持方向

项目主要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多花黄精、三叶青、白芨、前胡、七叶一枝花、铁皮石斛、粉防己、覆盆子、山茱萸、芙蓉花,灵芝和茯苓等林下栽培;基地单块建设面积一般不低于30亩。

(四)“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

2、项目支持方向

项目主要支持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利用村庄四旁及闲散土地、荒山荒地等宜林地块开展绿化植树,新植或补植珍贵树、乡土树种10000株以上或人均10株以上;行道树及零星种植乔木的地径要求达到4cm以上,并达到“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标准。

(五)竹木产业发展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在龙泉境内注册的林业基层单位、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林业企业、社会团体。

2、项目支持方向

承担竹林培育、竹木加工、等工作。指导林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行业协会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产品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工作。

(六)林区道路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全市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

2、项目扶持方向

项目支持新建林区道路建设和林区道路主干道硬化建设。

(1)新建林区道路建设项目要求每公里受益山林面积200亩以上,路基宽度在3.5米(含排水沟)以上,路基碾压夯实,每公里须设一个会车场并设置排水沟。

(2)林区道路主干道硬化建设项目要求每公里受益山林面积200亩以上,山林(基地)经营状况优、经济效益高、示范带动作用广。硬化采用水泥砼路面硬化,路面行车道部分结构水泥混凝土面层厚≥16CM, 水泥混凝土路面砼的抗压强度值不得低于25.OMpa,切伸缩缝。

(七)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1、项目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各乡镇、街道、古树管护单位(个人)。

2、项目扶持方向

主要扶持方向是经林业部门普查建档,需采取保护措施的一、二、三级古树和名木;未实施过同类资源保护财政补助项目,且古树管护单位或个人具有一定的保护古树积极性;古树权属清晰,管护主体明确,不存在纠纷和异议。对存在树体倾斜、病虫危害严重等影响健康因子,急需抢救性保护措施的古树名木,资源丰富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古树群,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树种进行优先保护。

具体包括古树周围防护围栏布置,树体支撑加固、拉纤和石砌挡墙,装置避雷针设备,实施地防火和排水设施建设,树体养护复壮、整枝修剪、健康监测、病虫害防治、堵洞修补和古树周围洁化、绿化以及保护方案调查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和中介工程审计验收等。

二、扶持标准

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林〔2019〕92号)《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林〔2019〕73号)等文件要求,对相应项目进行补助。如果建设期限内有新的扶持政策,则按照新的扶持政策执行,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计划下达额度。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三、限制条件和责任

按照《龙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龙林〔2020〕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主体提出以下限制条件。

(一)近三年内发生林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有关部门查处的;项目实施不到位的主体不予列入项目库。

(二)凡是不符合《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政策及建设标准要求的,不予列入项目库。

(三)项目申报主体为财政供养人员,不予列入项目库。

(四)申报的项目属于重点区位、重要地段和国土绿化等重点工作的,且不符合(一)(二)(三)条件的,给予优先列入项目库。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请有关项目意向申报单位(个人)认真填写龙泉市现代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拟申报的单位(个人)通过“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112.15.63.20:6060/)网上自行申报或委托当地乡镇(街道)项目管理员申报。请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项目申报公告。申报期间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龙泉市林业局联系。

五、时间和要求

申报日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林业局、财政局等项目管理部门从申报项目中按相关申报要求择优选取项目进入项目库,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2022年原则上不予立项。

六、联系方式

1、国土绿化、木材战略储备林、森林抚育、造林项目、一村万树示范村项目,联系人:吴孝元;联系电话:*******;林下经济和木本油料项目,联系人:吴国华;联系电话:*******

2、竹木产业、林区道路项目:联系人:毛日华;联系电话:*******

3、古树名木保护项目:联系人:赖美林,联系电话:*******

4、其他:联系人:陈美,联系电话:*******

附件:*******e734bb88ee*******c2752b.docx">附件.docx

1、龙泉市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

2、龙泉市珍贵树种造林项目申报表

3、龙泉市大径材培育项目申报表

4、龙泉市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申报表

5、龙泉市 “一村万树”示范村项目申报表

6、龙泉市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申报表

7、龙泉市菇木林造林项目申报表

8、龙泉市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建设项目申报表

9、龙泉市林区道路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

10、“一树一策”古树名木保护初步实施方案申请表

11、龙泉市竹木产业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

12、龙泉市其他林业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

13、《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林〔2019〕73号)

14、《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林〔2019〕92号)

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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