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四都法庭智能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四都法庭智能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四都法庭智能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诏安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350624]FJHR[TP]*******、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四都法庭智能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四都法庭智能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4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4]FJHR[TP]*******
项目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四都法庭智能化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5088.21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65088.21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599-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参数清单 | 265088.21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1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1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2-20 17:00至2021-12-23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24 1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12-24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3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凤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12-20
标签: 智能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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