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米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0 17:09
质疑人:大安区永莉家庭农场
地址:大安区回龙镇狮子村3组
联系人:关永莉
联系方式:138*****985
被质疑人: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20、22、24、26 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因“大安区永莉家庭农场”认为米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文件使质疑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2021年11月30日以邮寄方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邮寄的质疑书,现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质疑事项1:质疑人认为本项目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不合法,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
质疑事项2:第一项磋商文件评分办法“2.技术指标2、2、供应商所投产品含有发明专利(是指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方面的专利)……”与采购需求、项目履行没有必然关联性,评分因素履约能力及其评分标准2评审不具体。第二项,5.履约能力2、与国家级、省级科研单位有合作或获得国家级、省(自治区)级奖项得3分,与市县级科研单位合作或获得市县级奖项得2分,以上最高得5分。评分不标准,未量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规定。
质疑事项3:评分因素“3实施方案”“4售后服务”的评分标准违背关于磋商综合评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如下:本项目采购的生物有机肥虽然要求符合《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要求,其中规定了有机质总含量及总的有效活菌数等技术指标最低指标要求,如:1、有效活菌数(cfu)≥0.2亿/g;2、有机质(以干基计)≥40%。但是涉及到产品本身来说,产品原料以及菌种都是没有标准的。有机质原料种类多样,比如植物源的菇渣、秸秆、玉米杆、油菜杆、烟梗等,动物源的牛粪、鸡粪、蚕砂、工业下脚料糖蜜等。而菌种也是多种多样如枯草芽孢杆菌、酵母菌、绿色木霉、淡紫拟青霉等,其中淡紫拟青霉因能解决土壤中线虫问题,其生产成本相对于其他菌种高很多。所以不同的有机质原料配方+菌种配方除了满足基本的行业标准外,解决土壤问题不一样,产品生产成本不一样,从而产品单价也不一样。故本项目并不是质疑所言的“本项目属于普通货物采购且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明确……”而是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合理选择的采购方式。
针对质疑事项2第一项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设立发明专利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生物有机肥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科学技术评价成果具有很强知识产权积累,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方面的发明专利是供应商对生物有机肥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科学技术评价成果知识产权积累;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四条采购人应当通过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评审规则等措施,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的标的为高品质农田建设的生物有机肥,因此将肥料的相关专利作为评分项合情合理,这既是对采购人能够买到高品质货物的保证,也是对供应商实力的考察,更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现。
针对质疑事项2第二项答复如下:首先,本项目磋商文件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肥料登记许可证。满足该要求的供应商才能成为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说明供应商一定属于农业行业;其次,本次响应产品主要成分包含有机质及微生物菌种,生物技术属于高科技技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与科研单位合作或获得奖励是能够反映公司产品的科技水平,是对本项目实施的一种保障。各等级奖项国家相关部门都有很严格的评审标准,而科研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是国家技术研究的主要力量,国家有相关明确的分类标准。因此,该评分标准明确。同时,此项评分中所提及的“科研项目奖项”等没有固定设置为某一奖项或者科研单位,而是一个宽泛、大众的范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要求;再者,米易县是四川传统的农业重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土壤健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产品采购之后,后期服务内容广泛:土壤物理结构改良、土壤微生态环境调控、作物种植技术服务等等细分领域,都需要有致力于农业建设服务的供应商参与。
针对质疑事项3答复如下: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首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 53号)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贵:
(—)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来源采购文件等,下同);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由此可见,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的专家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履行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的职责。质疑人所述“各项分析描述完整全面、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完整全面、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属于评审专家依据其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的范围。
综上,质疑人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我单位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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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生物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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