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黄屯线K0+000~K28+980、加文线K38+530~K44+6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定安公路分局 委托,对 定安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黄屯线K0+000~K28+980、加文线K38+530~K44+600)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定安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黄屯线K0+000~K28+980、加文线K38+530~K44+600)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6122
3、项目编号:HNMC-2021-092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
黄屯线K0+000-K28+980、加文线K38+500-K44+600段部分过镇路段缺少排水设施,部分路口缺失道口标注,桥梁栏杆防护等级较低,沿线部分路段缺少交通标志标线,通过实施该项目,完善公路引导、诱导及安全防护设施,为保证行车安全提供良好的公路环境,不断提高公路服务水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
7、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黄屯线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300日历天
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否
10、是否进口产品:否
11、是否备案: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安全生产B证(即2017年起使用的含有二维码的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B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定安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黄屯线K0+000~K28+980、加文线K38+530~K44+600):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2021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从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国兴城B区8栋1单元1901(报名须携带资料见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中3.2) 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
定安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黄屯线K0+000~K28+980、加文线K38+530~K44+6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3.2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1日09时00分 至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