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448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湘潭市中心医院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第二次) | 1项 | 480000元 |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服务 | 湘潭市中心医院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第二次)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1.6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元(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6、保证保险电子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请从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同时在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2)联系人:喻平 (4)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众一国际A座16楼 (3)联系人:龙文英 曾志远 3、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迎吉支行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