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餐饮经营权承包招标公告
非餐饮经营权承包招标公告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古田服务区非餐饮项目经营权承包
1.2.项目编号:GSZ-2021-134
1.3.标的基本情况: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经营面积(㎡) | 招商底价(元) |
一 | 茗茶档口(A区) | A区90㎡ | 年保底营业额115万 |
二 | 零售(数码科技潮品)档口(A区) | A区42.7㎡ | 年保底营业额115万 |
经营范围:
茗茶档口(A区)主营项目为:承包申请人自营的茶具类、茶食品类、茶叶类商品。
零售(数码科技潮品)档口(A区)主营项目为:数码、车载科技潮品、文旅创意产品。
上述二个合同包均不得经营与便利店相类同的商品。
二、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一般资格条件:
(1)承包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合同包所要求的经营项目项目相应的经营类别;
(2)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贪污贿赂罪犯罪记录。承包申请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承包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承包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次招商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和分包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承包申请单位,不得在本次招商中同时响应。
2.2.项目特殊经营条件:
各合同包承包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标准:
合同包一:
1、承包申请人须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2、承包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合同包二:
1、持有或加盟的经营品牌达到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认定标准的C类标准;
2、承包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加盟门店须提交有效的品牌授权书或加盟协议及加盟总部出具的规范经营的证明,且加盟授权期不得短于项目承包期;承包申请人所持有或加盟的品牌须对应本项目经营种类,符合本项目招商的要求的经营种类。
2.3. 禁止条件
承包申请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申请无效: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近3年来,曾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
(3)近2年内曾经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在福建省高速集团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5)近三年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6)与省高速系统有未解决的经济纠纷;
三、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四、承包申请人报名
4.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4.2.报名方式:承包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至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获取招商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200元)并登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申请保证金后完成报名。
4.3.承包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4.4.缴纳承包申请保证金:
承包申请保证金金额:每个合同包5万元。
承包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承包申请人须在2022年1月7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GSZ-2021-134合同包(***)保证金”。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1134
五、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人应在2022年1月12日09:00-09:3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将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递交至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造价公司开标室1。
联系方式
发包 方:龙岩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38*****756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高速公路收费口办公楼
组织 方: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5*****984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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