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EPON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EPON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EPON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G
项目名称: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EPON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EPON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年,按批次供货,采购人下单后15日内到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4:0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一)落实的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二)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0。
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01月11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六部;
拟在2022年01月11日16:00之后,2022年01月12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收件人:周工 联系方式:****-********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6@qq.com。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条内容废止。
9.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城象山港路广电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许周腾
项目联系方式:139*****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王近娜、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
********220/202112/a8a252b1-8cda-4883-82e2-9ec8b88f5ed4">6183G EPON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1213定稿.doc
598.7K
招标
|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