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大道西段及文昌北路路网建设招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洞口大道西段及文昌北路路网建设招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SXSY ( DK ) -2014-07
一、招标条件
洞口县洞口大道西段及文昌北路路网建设经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投资【 2013 】 121 号文、洞发改招 [2013]135 号文”核准,经洞口县人民政府批准,以 BT 模式招商招标,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洞口县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委托,对该工程项目面向国内合法的投资商进行公开招商招标,选择有经济实力的合法投资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资商参与投标。
二、招商项目概况与招商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洞口县洞口大道西段及文昌北路路网建设工程
2 、建设地点:洞口县洞口镇;
3 、结构:以施工设计图内容为准;
4 、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
5 、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6 、工期: 4 年,分三阶段实施,具体见附表 1 :招商项目实施计划表;
7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 、工程保修:符合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
9 、招商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城市给水排水设施、市政地下管道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设项目见附表 2 :招商建设项目表。
三、投资和回购方式
本项目实行“由投资人出资现金垫付项目建设前期的征地、拆迁安置、土地报批、规划设计等费用共计 3000 万元,招商人支付投资人垫付资金占用费;道路市政设施配套工程等建设项目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由招商人分三年按 3:3:4 的比列回购;投资人的投资价款采用地块担保,担保地块出让溢价款由招商人和投资人按 5:5 的比列分成”的招商模式,具体内容详见附录:招商方案。
四、招商工程项目投资核定方式
1 、计价依据:市政工程的预结算套用现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安装工程的预结算套用现行《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园林绿化工程的预结算套用现行《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材料价格按招商人提供的经财政评审的造价预算书中材料预算价格执行,预算造价文件中没有的主材,则由招商人通过市场实地考察确定材料价格。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性调整,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 、工程结算工程量以设计施工图为依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 、工程结算价款以洞口县审计局的审定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0 万元;
3 、投标人最近三年(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时间至今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为盈利,最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投标人具有满足本次招商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最近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并提供 5000 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
5 、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资产的不良诉讼(即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6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
7 、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 4 人,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2 人(须提供投资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示的上述管理人员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8 、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条件下按投资商承诺的工程造价下浮百分比确定投资商,下浮百分比大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人缴纳本项目建设前期经费( 3000 万元)的收据、投标保证金( 300 万元)交款收据凭证、 银行资信证明、最近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证明材料,到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洞口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院三楼)报名,上述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须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7 日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 ; 每天上午 8:00 点至 12:00 点,下午 2:30 点至 5:30 点(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 / 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及项目建设前期经费
1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0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 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 BT 项目招商 ”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 “ 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 BT 项目招商 ”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申请人凭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到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交款收据。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 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2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交纳项目建设前期经费 300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项目建设前期经费的托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缴纳项目建设前期经费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 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 BT 项目招商 ” 的项目建设前期经费,如果没注明是 “ 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 BT 项目招商 ” 的项目建设前期经费,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申
请人凭项目建设前期经费的银行进帐单到洞口县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工程指挥部开具交款收据。
项目建设前期经费的托管帐户:
开户名称:洞口县财政国库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洞口黎园路支行
银行帐号: 1906 0300 2902 6400 2010 545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 年 5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洞口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院三楼)。
十二、其他
1 、招商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由投资商全额出资建设,招商工程项目的承包商由投资人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资商负责支付。
2 、中标投资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商人缴纳合同签约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投资商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商人造成损失的由投资人负责赔偿。
3 、投标人须响应 2013 年 11 月 18 日 《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工程指挥部会议纪要》的内容,并在投标报名时做出书面响应。
十三、监管机构
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洞口大道西段路网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洞口县洞口镇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138*****2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县桔城路百货巷(洞口办事处)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152*****347 ****-********
传 真: ****-*******
邮 箱: ********7
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内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158*****792
附表1
招商项目实施计划表
实施阶段 | 道路名称 | 计划开工时间 | 长度(m) | 工期 (月) | 备注 |
第一阶段 | 洞口大道(西段) | 2014 年5月 | 500 | 18 | 向西延伸至健民路 |
文昌北路 | 500 | 全线 | |||
健民路 | 690 | 全线 | |||
第二阶段 | 洞口大道(西段) | 2014 年10月 | 754 | 18 | 建民路至城西大道 |
第三阶段 | 德民路 | 2015 年5月 | 1200 | 18 | 全线 |
城西大道 | 600 | 全线 | |||
旭阳路 | 500 | 全线 |
注:各个项目的实际开工时间以招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附表2
招商建设项目表
编号 | 道路名称 | 起 | 止 | 长度(m) | 拟建道路宽度(m) | 造价概算(万元) | 备注 |
1 | 洞口大道(西段) | 文昌北路 | 城西大道 | 1254 | 66 | 9400 | |
2 | 文昌北路 | 洞口大道 | 向北延伸 | 500 | 34 | 1000 | |
3 | 健民路 | 南接以建健民路 | 德民路 | 690 | 24 | 1200 | |
4 | 德民路 | 东起文昌北路 | 城西大道 | 1200 | 24 | 2000 | |
5 | 城西大道 | 南接以建城西大道 | 向北延伸 | 600 | 40 | 1200 | |
6 | 旭阳路 | 东起文昌北路 | 西至健民路 | 500 | 24 | 700 | |
小计 | 15500 |
附录:项目招商方案
本项目实行“征地拆迁由投资人垫资,市政配套工程 BT 运作,投资回购款地块担保,担保地块溢价款分成”捆绑招标模式。
一、 投资人垫资建设项目前期经费及资金占用费的计算
1、 总垫资:本项目及相关设施因征地、拆迁安置、土地报批、规划策划等需要前期资金,由投资人先期垫资 3000 万元。
2、 投资人对所垫付资金可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方式为:投资人垫付的资金,由招商人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实际占用资金量和实际占用天数核算。投资人对所垫付资金收取资金占用费的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 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实际占用资金到位时间在一年内的(含一年),按年回报 12% 计算;若超过一年,从第十三个月开始按年回报率 15% 计算。资金占用费不计复息。
二、 市政配套工程 BT 运作
1 、采取 BT 模式运作招商的工程项目为:本项目内的土石方工程、市政道路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
2 、项目工程款由投资人全额垫资。
3 、工程结算按建设项目投资核定方式的计价依据和投资人承诺的工程造价下浮百分比进行计算。
三、 投资回购款地块担保
1 、为确保投资人垫付的资金、资金占用费、建设投资资金安全,招商人提供位于项目建设范围内 1 、 3 、 4 、 6 号商居用地地块作为概念性担保地块。其中 1 号地块约 26 亩, 3 号地块约 81 亩, 4 号地块约 84 亩 ,6 号地块 60 亩(详见用地图),合计共 251 亩。该担保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原则上规定如下:纯居住用地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 3.5 ;纯商业用地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 50% 。容积率< 3.0 ;商业综合体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 60% 。容积率< 3.0 ;农贸市场用地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 45% ,容积率< 2.0 。以上商业和居住规划条件还必须并满足详规要求。担保地块出让时,投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但担保地块的出让金优先偿还投资人的垫付资金(指投资人垫付的项目建设前期经费 3000 万元和出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价款)。
2 、担保地块出让时,投资人应参与竞拍。投资人垫付的资金( 3000 万元)可抵出让保证金(垫付资金作为出让保证金后,不再计算资金占用费)。
四、担保地块溢价款分成
1 、担保地块溢价款:担保地块挂牌起始价: 1 号地块每亩 70 万元, 3 号地块每亩 80 万元, 4 号地块每亩 60 万元, 6 号地块每亩 70 万元,均为毛地出让价格。拍卖后的成交价超出挂牌起始价部份为担保地块溢价款。(毛地指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报批等前期工作及地上附着物的处置均由招商人负责完成。)
2 、担保地块出让后的溢价款由招商人和投资人按 5 : 5 的比例分成,即招商人占 5 成,投资人占 5 成。
3 、担保地块出让时若另无他人参与竞拍,则该担保地块投资人必须以挂牌起始价受让成交。
五、回购方式
该招商项目中所有建设工程分为三个阶段均按 3 :3: 4方式进行回购,具体为:
1、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作出审计结论之日起一年内付足总造价的30%;在第一次付款之日起一年内再付总造价的30%;在第二次付款之日起一年内将所有剩余款项付足。
2、 每次逾期付款不超过十五天,否则由招商人按规定支付资金占用费。
3、 逾期付款资金占用费计算方式为:以造成逾期付款事实时未付清的回购款数和实际逾期付款的时间为基数,按年回报率12%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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