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红色美丽村庄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红色美丽村庄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红色美丽村庄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红色美丽村庄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红色美丽村庄道路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1】00098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FZ2021-GC-046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预算(元) | 数量 |
1 | 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红色美丽村庄道路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00 | 1项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3.2磋商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4.2开标地点: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5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6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疑问及质疑
5.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1年12月28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胡海
联系电话:181*****7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国道一零七住宅小区3栋一单元201室
联系人:李志娟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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