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黑龙江省
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黑龙江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SCSD[2021]G16
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室内外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限价:********.63元
建设规模:传染病区室内外装修及厂区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2022年01月13日-2022年02月28日;46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牵头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说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②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就工程施工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2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1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1年09月—2021年11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施工员(1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质量员(1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6)近三年(2018-2020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班组成员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班组成员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企业在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班组成员在个人信用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均无失信记录;如有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6、五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7、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于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室)。
方式:潜在供应商持(文件登记表)到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由于疫情原因,获取前请提前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1月1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采购网),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伊春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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