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最新就诊通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最新就诊通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最新就诊通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日,西安市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坚决遏制疫情进一步扩散,切实保障来院患者及家属朋友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分时段预约诊疗

门诊实行分时段非急诊全预约就诊。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来院就诊,减少聚集。预约方式:“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为便利患者就诊,我院门诊实行身份证实名绑定电子健康卡就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小程序生成),无需再办理就诊卡。医院为特殊患者提供现场自助挂号机、窗口等渠道实名挂号,线上支付,无接触,更安全。

二、门诊、急诊就诊

1.来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一码通/纸质报告均可)

2.现场扫描西安市“一码通”及“行程码”,并配合双码查验工作。

3.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及时报备行程及活动轨迹,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4.不能扫码查验者请走人工流调通道,必须现场登记并进行流行病学筛查,签署承诺书。

三、以下人员请主动告知我院预检分诊人员,需进一步排查。

1.12月6日以来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具体参照官方发布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

3.健康码行程码红色黄色的来院人员;

4.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的来院人员

四、我院未设发热门诊,如果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瞒报、谎报依法追究责任。

所有来院人员不得瞒报与疫情相关的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请您积极配合。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控 疫情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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