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二次 招标公告

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二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灯塔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有效期:2021-12-22 至 2021-12-28
撰写单位: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灯塔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szfcg-A*******

项目名称:灯塔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环卫作业车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箱及网上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dtszfcgzx001@163.com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本(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时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取得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到dtszfcgzx001@163.com,即报名成功。

在报名的电子邮件中请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及包号。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地 址: 辽宁省灯塔市

联系方式:135*****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灯塔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dtszfcgzx001@163.com

开户行: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佑分理处

账户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账号:****************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申

电 话:*******

注: 公告中内容没有明确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标签: 车辆采购 环卫作业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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