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国家、省“双减”政策有关规定,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基础上,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拟定了《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2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psxytx@126.com
附件:《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平市教育局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
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含县(市)】: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1〕85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吉教联〔2021〕67号)有关规定,经对培训成本调查研究,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管理范围
凡在四平市依法登记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执行本通知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班型 | 课程时长 | 基准收费标准 | 浮动幅度 |
10人以下 | 45分钟 | 16元/课时.人次 |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
10-35人 | 11元/课时.人次 | ||
35人以上 | 9元/课时.人次 |
2.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收费信息公开。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集中公示工作,切实发挥好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将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开,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规范收费行为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给市教育、发改、市场监管部门。
(四)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五)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发改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收费政策评估和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五、其它事项
各县(市)执行上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所属相关培训机构。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国家、省“双减”政策有关规定,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基础上,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拟定了《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2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psxytx@126.com
附件:《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平市教育局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关于制定四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
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含县(市)】: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1〕85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吉教联〔2021〕67号)有关规定,经对培训成本调查研究,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管理范围
凡在四平市依法登记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执行本通知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班型 | 课程时长 | 基准收费标准 | 浮动幅度 |
10人以下 | 45分钟 | 16元/课时.人次 |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
10-35人 | 11元/课时.人次 | ||
35人以上 | 9元/课时.人次 |
2.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收费信息公开。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集中公示工作,切实发挥好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将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开,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规范收费行为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给市教育、发改、市场监管部门。
(四)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五)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发改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收费政策评估和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五、其它事项
各县(市)执行上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所属相关培训机构。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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