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购置生产用工业气体”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购置生产用工业气体”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购置生产用工业气体”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购置生产用工业气体
2. 项目编号:XQDWZ2021-14
3. 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氧气(O2) | 含量≥99.5% 一等品 6立方米 | 瓶 | 900 | |
2 | 溶解乙炔气(C2H2) | 含量≥98.0% 6kg | 瓶 | 400 | |
3 | 液化丙烷气 | 8kg | 瓶 | 400 |
详细技术要求请到报名现场查看确认,并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通用资格部分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投标人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a)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生产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
b)同一项目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接受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6、投标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进行注册且通过审核。
7、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殊资格部分
1.制造商须具有与本次招标物资充装、经营、运输相关各类证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2.工业气体中乙炔有3年内的省部级检验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6日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元。
2.本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3.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解放路支行
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4号
邮编:453000
联系人:弓工
电话:****-*******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材料科:闫工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
2021年12月21日
标签: 工业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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