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大板至经棚段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大板至经棚段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峰市经棚至大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现对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大板至经棚段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大板至经棚段项目路线平面全线利用既有省际通道线位,主线起于查干花互通(丹锡高速巴林右旗境内)以东3Km,新建主线收费站,向西通过查干花互通后进入林西县下场镇,与 S204交叉处新建下场互通,过公益阁大桥、双井互通、白家湾大桥,至陈家营子附近沿辽饶州城遗址南侧通过,路线进入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分别在下营子和上场附近两跨西拉木伦河,在肖家园子附近拆除原省际通道新井收费站,与 S207 土关线交叉处设新井互通,然后依次跨湖吐哈吐沟、三七地沟,从西大洼、韩家营子附近经过。路线进入克旗规划农畜产品加工园区,在字山大桥东侧新建经棚东互通连接经棚镇出城道路,出规划加工园区后抬高原路上跨 X223 经山线,至碧柳河大桥前顺接老路。跨牛粪沟,拆除原省际通道经棚收费站,新建经棚互通连接辅道实现与经棚镇的交通转换,下穿规划的集通二线后进入规划工业园区,在水头附近设经棚西枢纽互通与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相接(该互通纳入其规划),出互通后再次下穿规划的集通二线和锡绥铁路,路线转向南,至哈达山附近过新建主线收费站后到达本项目终点,主线全长113Km 。全线设置辅道119km,其中:新建二级公路辅道51.7Km,三级公路辅道30.7km,改建三级公路辅道8.7km,完全利用二级公路27.9Km。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推荐将省际通道按设计速度100Km/h 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度25.5m 与原省际通道一致,新建桥梁荷载等级公路-I 级,利用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原标准。起点至双井互通段、粮库至终点段辅道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双井互通至粮库段辅道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12m。全线6 个互通其中有4 个新建,两个改建。
2.2 本次招标代理范围如下:
招标代理范围为本项目土建工程(含绿化)勘察设计招标、交安机电、房建工程、收费大棚设计招标;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环保监理、监测招标;水保监理、监测招标;沥青路面面层配合比设计服务招标;房建工程、收费大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讯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绿化工程(含环保与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沥青采购招标;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大棚网架检测招标;桥梁交工前检测招标;环保验收招标及交竣工检测招标。本项目只招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项目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沥青采购招标;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等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5003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8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递交至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5025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招标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5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17时00分(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6.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赤峰市纪检委驻赤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
电 话:0476-
******* 传 真:0476-
******* 邮政编码:024000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经大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609室
邮政编码:024000
联 系 人:苏岩、章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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