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户用炉具招标公告

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户用炉具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凌海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户用炉具招标公告有效期:2021-12-22 至 2021-12-28
撰写单位:

凌海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户用炉具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户用炉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1]290

项目名称:凌海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户用炉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节能炉+水暖空调)及配件(数量510件);

生物质节能炉具要求供暖面积在 80-100 平方米以内,基本满足大部分村民供暖需求,燃料为生物质燃料,需具有炊事、取暖、烧炕三种功能,

各项指标符合《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试验方法》(NB/T34016-2014)、《生物质炊事采暖炉通用技术条件》(NB/T34017-2014)、生物质炉具净重不小于 55公斤,炉体水容量不小于9公升,炉长≥650mm,炉宽≥350 mm,炉高≥420m,热效率:≥80%;封火时问≥9小时,燃烧方式为半气化二次燃烧,功能要求带鼓风装置炊事火力可以调节,满足村民炊事需求。生物质节能炉排放标准参照农业部标准(NB/T34006-2020)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规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30毫克/立方米、200 毫克/立方米、200 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不高于 1级的要求执行。

生物质节能炉配件(壁挂式热水空调)需制热量在4000W以上,风量500m3/h,噪音40bd以下。

生物质节能炉连接空调附属管线、管件均为国标PPR材质或铁连接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甲方进度需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2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免费。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八、其他补充事宜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s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女士

电 话:159*****284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农作物 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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