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并网断路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低压并网断路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低压并网断路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TDW-*******
2.项目名称: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低压并网断路器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低压并网断路器
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目,包一中选额度50万元。
标包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框架额度(万元) | 交货期(天) | 合同签订主体 | 是否框架招标 | ||||
LB01 | 低压并网断路器采 购项目 | 详见附件: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 50 | 合同签订15天内 |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 公司 | 是(合同用完或2年期满) | |||||||
4.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4.1质量要求:需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以及国家规定标准。
4.2 具有相应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4.4提供近二年度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5各应答人须对参加报价的所有项目类别进行分别报价(单价、总价),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且所有分项报价下浮比例须一致((控制单价-单价)÷控制单价×100%),正数,当下浮比例与单价相矛盾时,以下浮比例为准折算单价。
4.6本次物资采购的单价包含国家规定的专用增值税(13%)。
4.7供应商应答项目必须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予以响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桐庐供电大楼510办公室领取或联系发邮件的方式领取,联系人:陈聪;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上午9:30
7.投标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开标时间:2022年1月12日上午9:30
9.开标地点:开标日前快递至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108号供电大楼510室(联系人:陈聪,联系电话:****-********),或开标当日自送至开标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
6.中标服务费
中选单位须交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587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其中评标专家费1200元仅出具财务收据,一般不开发票)。
开户名: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开户行(基本户):中信银行桐庐支行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31号新青年广场A座1305室
7.开标会议
(1)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
办公地址:桐庐县阆苑路66号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继磊 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31号新青年广场A座1305室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电话:182*****717
联 系 人:马霖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6:30
电子邮箱: ********84@qq.com
10.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后。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
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
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招标 内容 | 交货期 (日历天) | 控制单价(元) | 合同额度(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质量要求 | 投标 保证金 (元) | ||
通用 | 专用 | |||||||||||
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1 |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桐庐白云源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 | 低压并网断路器采购 | 桐庐境内指定地点 | 详见附件: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 按需方要求 | 5960.00 | 包一: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1. 各应答人须对参加报价的所有项目类别进行分别报价(单价、总价),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且所有分项报价下浮比例须一致((控制单价-单价)÷控制单价×100%),正数,当下浮比例与单价相矛盾时,以下浮比例为准折算单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2.本次物资采购的单价包含国家规定的专用增值税(13%)。 3.供应商应答项目必须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予以响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4.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批供货,且需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为:收到合同货物和发票并验收合格90天内分期付货款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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