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某部空气能热水器搭建设备用房 招标公告

海城某部空气能热水器搭建设备用房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某部空气能热水器搭建设备用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网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SZCCG*******

项目名称:海城某部空气能热水器搭建设备用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空气能热水器搭建设备用房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2022年1月2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止,工期15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和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格要求条件全部为有效期内,如因延续或变更等原因无法提供,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网点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网点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网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海城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131*****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A1-4

联系方式:邱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畅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能热水器 用房 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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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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