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宁利近视防控中心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宁利近视防控中心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宁利近视防控中心改造项目(二次)现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ZYY********002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宁利近视防控中心改造项目(二次);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要求: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宁利近视防控中心改造项目(二次)全部内容(含定做柜子);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工 期:30天;

8、预算金额:84932.08元;

9、质保期: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5、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7、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19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0、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8:00-12:0014:30-17:30】

采 购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老师

标签: 近视防控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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