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灌行审投资备〔2021〕3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鼎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木材产业园深加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00亩,建筑面积约为344100.00㎡。具体建设内容包括21栋标准厂房共计建筑面积310200.00㎡。研发中心、展厅、餐厅、门卫室等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共计约33900.00㎡;停车位共计678个。并配套建设供电照明、绿化、围栏、通信、消防水池、给排水、喷淋系统、道路、装卸工艺设施、智慧系统等附属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73728.33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70920.71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680万元、暂列金额2127.62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含图纸送审时间)。

设计开工日期:202201月28(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开工日期:20220217(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801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122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0122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109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6.3本次执行建市[2019]12号文,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以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3.6.4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3.6.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5号。

3.6.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6.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提供无失信惩戒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2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01241000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5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5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4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5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工程量清单相关格式进行报价,合理性此项不得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采用A4文本,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每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②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并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③具备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并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④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⑤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⑥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并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近6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社会缴纳证明,社保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业注册资格为准,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8年12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 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工业厂房项目)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内容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内容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6)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鼎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 系 人:张主任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 139*****800电 话:158*****781/180*****313

11.其他注意事项

1、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 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158*****880

CA 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303

魏 飞182*****191

客服电话

********66

********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深加工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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