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良物流园对外提供货运场地使用服务业务公告采购公告
关于沙良物流园对外提供货运场地使用服务业务公告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关于沙良物流园对外提供货运场地使用 服务业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仓储配送区货运场地共计60000㎡,设有暖库和常温库,其中:12000㎡库房3座(高站台)、6000平米库房2座(无站台)、3000㎡库房4座(高站台)。2.流通加工区货运场地共计26200㎡,设有暖库,其中:(1)145㎡零担单元(附带风雨棚15m×8.5m)104个,每个单元2层,可用于货物仓储或办公用,有独立卫生间及上下水。(2)380㎡零担单元(附带风雨棚18m×8.5m)24个,每个单元2层,可用于货物仓储或办公用,有独立卫生间及上下水。(3)1000㎡的阁楼2座,可作为办公区域使用,有独立卫生间及上下水。3.到发作业区货运场地6000㎡常温库(高站台))2座拟对外提供使用。4.园区硬化场地58970㎡,可以进行货物露天仓储。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年度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货运中心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12月21日18时05分起至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货运中心。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营销开发部采购
电话:155*****337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日期: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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