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青岛热电移动热源车运输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青岛热电移动热源车运输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热电移动热源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岛热电移动热源车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2 服务内容:委托单位开展移动热源车运输服务,为地铁13号线停车场、琅琊首府、冷链物流安置区供热。其中,地铁站:综合楼面积20000㎡,其他库房及工艺用房约21000㎡,距离热源点17公里;琅琊镇三个小区,共用一个热源站,距离热源点25公里,建筑类型为住宅小区,琅琊首府面积2.7万㎡、荣泰华庭面积1.2万㎡、海城华庭面积1.1万㎡;冷链物流安置区8.6万㎡,距离热源点27公里。总流量约40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委托单位开展移动热源车运输服务,为地铁13号线停车场、琅琊首府、冷链物流安置区供热。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至少8台充装蒸汽压力2.5Mpa、温度250℃及以上移动供热设备(罐式集装箱蓄热车体)的自有或租赁证明,并提供移动热源车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移动热源车(充装蒸汽压力2.5Mpa、温度250℃及以上)的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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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热源 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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