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田定向井或直井试油工程(二次)
2014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田定向井或直井试油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2014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田定向井或直井试油工程(二次) | ||||||||||||||||||||||
项目编号 | ****-*******-D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计2013第36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见附件; 2.2 工期:2014年6月15日至2014年9月30日; 2.3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SY0004的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试油机组的设备及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见公告附表) 3.4 投标人应以自有试油机组参与投标,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的每套试油机组最多允许投标2个标段,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7第一次长庆油田2014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试油工程项目中标的机组及设备不允许投标; 3.8 本次井筒工程集中招标,油田与气田项目不能混投; 3.9 投标人2013年发生以下事故的不允许投标: 3.9.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3.9.2因管理不到位或操作失误造成井喷事故的。 3.9.3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 3.9.4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3.9.5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机组。(事故分类与分级见附件) 3.9.6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05-0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05-12 17:00:00.0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开发区芸辉路8号(长庆油田第一输油处未央湖会议中心晋楼101室),持授权委托书(要求带U盘提供WORD版本的电子版,导入后自行带回)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投标人拟派所有试油机组名称及拟投标段名称,并注明:授权委托某某人代表某某企业下属的以上试油机组统一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05-28 10:0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28日1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开发区芸辉路8号(长庆油田第一输油处未央湖会议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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