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柞市镇财富种养合作社资源产业路体质改造路基扩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南县柞市镇财富种养合作社资源产业路体质改造路基扩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南县柞市镇财富种养合作社资源产业路体质改造路基扩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1日
衡南县柞市镇财富种养合作社资源产业路体质改造路基扩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X2021-B013,委托代理编号:GDHCHY-2021-063,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柞市镇财富种养合作社资源产业路体质改造路基扩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NX2021-B013
委托代理编号:GDHCHY-2021-0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92元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工程 | 衡南县柞市镇财富种养合作社资源产业路体质改造路基扩建工程 | 1项 | *******.92 | *******.92 | 12083.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优惠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等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17:00分止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3、供应商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hengyang.gov.cn/)报名,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进行“投标确认”操作,逾期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5、需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没有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供应商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如因为供应商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9:00 时(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衡南县柞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衡南县柞市镇
联 系 人:谢松林
电 话:137*****5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一环西路中天花园金煌楼101室
联系人: 张玉荣 联系电话:139*****594
监督管理部门: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联系电话电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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