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S********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液氮罐 | 2 |
2 | 烘箱 | 1 |
3 | 冷藏柜 | 1 |
4 | 枪头 | 1 |
10 | ||
5 | 烧杯 | 20 |
6 | 烧杯 | 20 |
7 | 小尖头镊子 | 10 |
8 | 纯白色搪瓷汤勺 | 10 |
9 | 白色搪瓷盆 | 10 |
10 | 微量点滴仪注射器 | 2 |
11 | 智能生物标本柜 | 1 |
12 | 昆虫标本盒 | 20 |
13 | 鼠类标本盒 | 50 |
14 | 捕蚊网袋 | 20 |
15 | 电动吸蚊器 | 10 |
16 | 冻存管 | 1000 |
17 | 移液枪 | 2 |
18 | 电动移蚊器 | 5 |
19 | GPS定位仪 | 1 |
20 | 电子计步器 | 5 |
21 | 标本柜配套标本盒 | 96 |
产品参数详见竞谈文件货物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 2020年12月24日
地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138*****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138*****521
邮箱地址: DDHSzbdl@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00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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