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未成年人入学教育矫正费单一来源公示

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未成年人入学教育矫正费单一来源公示

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未成年人入学教育矫正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未成年人入学教育矫正费
采购项目编号:LYCG-********0015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加强浏阳市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对因年龄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和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及普通学校无法管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

为了确保教育矫治效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服务提供商为邵阳市工读学校,项目采购金额为*******元。理由如下:

一、目前长沙市尚未建立能正式招生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收教的专门学校

目前长沙市在长沙县泉塘建立的工读学校为长沙市新城学校,该学校有长沙市教育局管理,并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目前仅限于收教网瘾等问题少年,由学生家长自愿缴费送读。前期在长沙市委政法委召集的联席会议上,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学校不接受长沙市户籍以外的学生。对于要在长沙本地进行送读,需待长沙本地建立收教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人的专门学校后,再建议指定送读。

二、邵阳市工读学校相关办学经验成熟

邵阳市工读学校创办于2011年,为“民办公助”办学方式的专门学校,曾被省综治办确定为当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项目,后被在全国推广。截至目前,已累计教育转化问题青少年4352人(其中公安机关送读1050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目前学校有教师30人,在读学生140余人,学校在教学上由教育部门支持教材,纳入了九年义务教育,以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相结合形式进行“半工半读”,实行全日制封闭式的管理。邵阳市委政法出台了《邵阳市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攻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邵综治委{2011})25号)的文件,对邵阳市工读学校进行制度规范和机制保障。

三、邵阳市工读学校的收费相对较低

经了解,现娄底、邵阳等地各建有一所民办专门学校,经前往娄底、邵阳进行考察,两所学校的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学期2万元(每学期6个月);学习期满需要延时学习期限的,娄底工读学校每延期一个月收取2000元生活费,邵阳工读学校每延期一个月收取800元生活费。

四、邵阳市工读学校在全国和省内有同类模式借鉴

目前在邵阳本地以及省内的娄底、永州等地市均有公安机关对接邵阳市工读学校送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在全国范围有河南省驻马店市综治对接送读,邵阳市工读在省内和全国均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收治教育的模式借鉴。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其他服务浏阳市未成年人入学教育矫正费见详单1**************

综上所述,为确保教育矫治效果,邵阳市工读学校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邵阳市工读学校
2、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办事处桃花社区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1-12-22至2021-12-29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00

2、论证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七楼)

3、专家成员名单: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或职称

练丹

浏阳市心理学研究会

秘书长

罗琪

浏阳市司法局

律师

游武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中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浏阳市公安局
地  址:湖南省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联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3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楼
联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047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
联系 人:黄再、汤明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1.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2. 3.单一来源公示.doc

2021 年12 月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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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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