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海拉尔东山应急抢险救援暖车库附属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呼交发【2014】10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目前海拉尔东山应急抢险救援暖车库附属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拉尔东山应急抢险救援暖车库附属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拉尔,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海拉尔东山应急抢险救援车库的院内场地硬化工程、新建备料区排水沟、新建渗水井、新建装卸台、拆除油库及设备。场区的硬化面积为9005㎡,硬化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结构层为20㎝C30水泥混凝土面层,35㎝碴石垫层(含石量不小于90%)。新建装卸台一处,采用浆砌片石砌筑,外墙以水泥砂浆抹面,顶层铺筑20厘米C30混凝土面层,墙体之间采用碴石填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下表,本次招标只划分为1 个合同段:
合同段编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
SQ-2014-SG-78海拉尔东山应急抢险救援暖车库附属工程包括院内场地硬化工程、新建备料区排水沟、新建渗水井、新建装卸台、拆除油库及设备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竣工验收质量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合同段资质最低要求近3年内最低业绩要求
(已通过交工验收)
SQ-2014-SG-78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近3年独立承担过2项以上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关联企业时,按申请人登记确认的时间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最先申请投标的投标人,后申请的其他关联企业不予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宾馆四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5月31日16时之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或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
邮编:021008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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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