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7日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63号)要求,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生态环境领域推动简化审批和优化服务,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依据《甘肃省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省版)》和《甘肃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情况(2021全省版)》“两个清单”,按照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一)及时公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根据“两个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3项,分别为“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改革方式均为优化审批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于2018年以定政发〔2018〕35号文件下放至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要对市级及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公开,不断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办事材料。
(二)动态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结合省、市调整公布的事项清单,及时调整市生态环境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防止变相审批和违规限制。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严格依法依规,分类推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承接省级层面的“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主动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的对接,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2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加强信息共享,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利用,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同时“排污许可证”要实现省外通办和全程网办,让企业不再来回跑路;根据定政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下放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便利企业就近办事,要做好对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审批人员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及时认领反馈信息,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每日登陆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http://59.219.193.248),认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作出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反馈审批许可信息,一并记录归集于企业名下,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将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归集,实现数据共享。
(三)加快实现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的归集运用。
根据国家、省级层面制定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按照要求及时将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进行归集,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和应用。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加强证照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创新监管方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不断强化“互联网+监管”,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跨区域间协查、联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进工作落实。要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做好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加强对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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