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GC-2021-355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项目(00341718337322a346638a37d3ee1c8c25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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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1 17:28
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发包编号:XXGC-2021-355
二、项目名称: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衡山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十楼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位于霍山县衡山镇,总投资约15000万元。高庙河河综合提升段河道总长约3.1km,北至幽芳河交汇处,南至迎宾大道;迎驾大道工段大钟楼桥拆除重建、相关配套设施及拆迁;幽芳河综合提升段河道总长约2.8km,北至高庙河交汇处,南至迎宾大道。主要工程内容为沟渠清淤疏浚、截污工程、护岸护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含城南公园的景观规划设计等;本次发包项目为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8万元。
九、资金来源:专项债县级配套
十、计划工期:10个日历天完成(以合同为准)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甲级;
③、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④、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由于机构改革导致资质于投标日期前到期无法延续,本次采购视同资质有效。
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公司公章(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4、承包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5、承包人诚信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发包范围:勘察、测量、可研、初步设计、水质检测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成果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时 00分
发 包 地 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等工作的通知》(六指办〔2021〕88号)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进场人数要求。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二)现场核查要求。根据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要求,进入交易中心投标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入口登记处主动扫“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并保持社交距离。招标代理机构需在项目开标当天,提前派人协助交易中心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磋商响应性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承包的承包人,应在承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承包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如因交易平台系统调整无法展示判断的不适用此条要求),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承包人响应性文件。承包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发包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4、承包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业绩、企业获奖等相关信息。承包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由承包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承包人注册联系电话****-*******。
5、承包人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承包人自身信息。
6、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部分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7、承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承包有任何疑问,承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疑问回复在承包截止时间2日前统一在网上予以回复。
8、各承包人在承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时间承包,否则承包无效。
9、合同方式:总价单价,如有变更,变更严格按照霍山县相关文件执行,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0楼
联系人:项先生
电话:134*****456
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二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0*****247
二十二.响应保证金账号:
1、响应保证金允许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022
②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76*****210********001278
③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88*****3736
④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⑤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帐号:***********************
⑥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⑦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31*****380********
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发包编号。
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响应保证金对应关系的,响应保证金无效。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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