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 | ||
品目 | 工程/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15: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1月04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 ||
预算金额 | ¥11.759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金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三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金萍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璐****-******* |
项目概况
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D2021ZC第104号
项目名称: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 | 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 | 1 | 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117596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单独提供后两项);(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信用查询记录(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6)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④详细的其它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⑤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认定标准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方式:邮箱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HXD2021ZC第104号
项目名称: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7596
最高限价(如有):117596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 | 贺兰山西路道路拓宽项目拆除工程 | 1 | 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117596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单独提供后两项);(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信用查询记录(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6)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④详细的其它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⑤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认定标准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时间:2021 年12月23日至2021 年12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2022年1月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月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23日至 2021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纸质版(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信用中国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公章资料电子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nxshxdzb@163.com)进行登记报名,投标人报名资料中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以便我公司再次联系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7.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冯金萍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卡菁虹陈璐
电话:****-*******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三楼
联系方式:冯金萍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联系方式:陈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金萍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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