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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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YD-2021-117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曹婧 | 联系电话 | 151*****88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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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1-12-23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2-29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2-2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2-29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001 | GSYD-2021-117 | 服务类 | 0.4 |
公告内容
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YD-2021-117
2.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3.预算单价金额:0.40元/页(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65天。
6.采购内容:采购灵台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企业一家。对灵台县人民法院的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数据灌装入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内,同时做好电子数据的备份,是将纸质档案转化为计算机系统内电子档案数据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参数详情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2月29日23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供货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29日23时59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叁份及光盘壹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罗 伟
电 话:188*****278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310室
联 系 人:曹 婧
电 话:151*****888
采购文件
标签: 档案数字化加 电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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