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水利局荥阳市2021年度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荥阳市水利局荥阳市2021年度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荥阳市2021年度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1-96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2021年度市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21,500.00元 | |||||||||||
最高限价:92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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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及需求:主要对城关乡、乔楼镇、崔庙镇、贾峪镇、刘河镇5个乡镇,涉及34处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5.3供货安装及调试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标段化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3个月(2021年9月-1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2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荥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 (1)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7.3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水利局 | |||||||||||
地址:荥阳市水利局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麦普产业园四楼 | |||||||||||
联系人:范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 |||||||||||
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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