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嘉惠A区、洞口小区剩余地下车位委托代理销售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嘉惠A区、洞口小区剩余地下车位委托代理销售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惠A区、洞口小区剩余地下车位委托代理销售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销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惠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17: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1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47 | ||
采购单位 | 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1号楼一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158*****947 |
项目概况
嘉惠A区、洞口小区剩余地下车位委托代理销售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
项目名称:嘉惠A区、洞口小区剩余地下车位委托代理销售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嘉惠A区、洞口小区剩余地下车位委托代理销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章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1-12-23至2021-12-2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12-23至2021-12-2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409:30(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01-14 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10、采购人: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1号楼一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法:138*****868
11、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联系人:黄晓玲 联系方法:158*****94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惠安支行 |
银行账号:********2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代理佣金率5% | 4万 |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1号楼一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联系方式:小黄158*****9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58*****94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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