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洞口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洞口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服务项目磋商
邀请公告
洞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人名称)的洞口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86
3、采购代理编号:HNYGZB-DK-2021022
4、采购项目预算:3995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洞口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3995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 60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内(2021年9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2021年9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0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2021年9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 12 月 23日至2021年12 月 29日每日上午9:0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雪峰西路145号)(指定地址)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 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 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邵阳市洞口县财政局三楼(洞口县梨园路与蔡锷南路交叉口西150米)。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相关规定: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洞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9*****536电话:150*****108
地址:洞口县华荣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址:洞口县雪峰西路145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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