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映兰屿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海映兰屿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北银节能字〔2021〕3号
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海映兰屿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节能报告已经广西方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2019-450503-70-03-024304
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3814吨标准煤(当量值),833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2354万千瓦时,折标煤2893吨(当量值),7415吨(等价值);年耗天然气54万立方米,折标煤715吨;年耗柴油8万千克,折标煤114吨;年耗新鲜水11万立方米,折标煤92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总量计入银海区及北海市能源消费总量中。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及节能评审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等国家标准规范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及隔热保温技术、照明节能及控制技术、节能门窗、建筑节材技术等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空调、电机、照明等用能设备要达到或优于国家2级能效标准。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计量体系。
五、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我局将对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二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银节能字〔2021〕3号
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海映兰屿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节能报告已经广西方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2019-450503-70-03-024304
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3814吨标准煤(当量值),833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2354万千瓦时,折标煤2893吨(当量值),7415吨(等价值);年耗天然气54万立方米,折标煤715吨;年耗柴油8万千克,折标煤114吨;年耗新鲜水11万立方米,折标煤92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总量计入银海区及北海市能源消费总量中。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及节能评审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等国家标准规范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及隔热保温技术、照明节能及控制技术、节能门窗、建筑节材技术等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空调、电机、照明等用能设备要达到或优于国家2级能效标准。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计量体系。
五、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我局将对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二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报告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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