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审价机构、定点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定点审价机构、定点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经昌吉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服务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JSCG-FW2014-007
二、招标内容
确定昌吉市2014-2015年度昌吉市政府采购定点审价机构、定点评估机构服务商
三、简要说明:
此次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为在业内有良好的业绩记录、较好的优惠条件、素质高的企业,对招投标文件若有疑义,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我中心将以同样形式予以答复。
四、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包:政府性投资项目定点审价服务商
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服务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地在乌昌地区。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基建财务审计资格服务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地在乌昌地区。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基建财务审计、企业财务审计内容)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房地产、土地定点评估服务单位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地在乌昌地区。
2、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C级以上(含C级)注册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投标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是截止到2014年5月30日前在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机构。(以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招标登记备案证明)
三包:定点资产评估业务服务单位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地在乌昌地区。
2、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以上资质查验文件需单独提交(资质查验文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3、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5月9日—2014年5月29日(不含节假日)凭投标人上述证书原件领取
2、领取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3、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4、标书费用﹕不收取
5、联系人:温海蓉李敏
联系电话:****-***********-*******
六、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5月3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七、开标
开标日期:2013年5月3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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