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豫正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驻马店市“豫正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豫正通”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驻马店市“豫正通”项目,建设目标是依托省“豫正通”平台建设经验成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强调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管、用数据创新,通过第一时间汇聚、展示、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的重要数据和信息等,建立党政机关“阅、批、办、督、反馈”功能平台内部闭环运行的机制,建设集可视、可达、可管、可批、可督功能于一体的驻马店市“豫正通”平台,实现一手数据实时查看、全盘情况掌上尽览、督查督办在线推进、领导指挥随时直联,有效提高党政机关运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我市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业务工作协同化、监督管理一体化和重点督办高效化。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豫正通”平台是省委省政府落实13710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驻马店市“豫正通”项目的采购方式,存在如下客观情况:
1) 政策指导性要求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0号)明确要求,要强化“四位一体”机制保障,完善“省大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大数据研究院+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位一体架构体系,发挥省级数字政府公司支撑作用。
2) 技术唯一性要求
河南省“豫正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豫正通”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与《河南省市县“豫正通”平台建设方案要点》两项文件。其中《河南省市县“豫正通”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明确指出“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豫正通’的建设和运维工作”。《河南省市县“豫正通”平台建设方案要点》指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豫正通’平台要根据本要点要求,与省‘豫正通’平台的架构、内容、业务体系、用户体系等保持一致,按照全省统一的软件标准,确保本级‘豫正通’平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
3) 数据保密性要求
在驻马店市“豫正通”平台涉及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县、区)政务数据及政府运转业务流程,含有大量敏感信息,需要确保平台数据、业务信息的安全可靠。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省政府管理的省属功能类企业,加强政务数据的安全管理是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重要职能。
4) 时间紧迫性要求
据《河南省市县“豫正通”平台建设方案要点》要求,各省辖市要抓紧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实施,并实现与省“豫正通”平台互联互通,而省“豫正通”平台是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运维,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较其他公司更能够快速响应我市平台部署要求。
基于以上情况,驻马店市“豫正通”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中国河南出版产业园D座6-7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毕红兵驻马店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中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陈宏驻马店市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委驻马店市财政局中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岳亚军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肖银中驻马店市高级中学实验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30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天中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金雀路财政局配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盛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华尔大厦17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76*****7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驻马店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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