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南门社区门面房竞租公告

琅琊区南门社区门面房竞租公告

滁州市琅琊区南门社区门面房竞租公告

根据滁琅政办[2013]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南谯北路497-503-3室、(一层门面及二层),环城路1号等租赁到期的营业用房对外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上述门面房位于滁州市南谯北路497-503-3室(原承租经营旺仔童装店,面积14.54㎡)、框架结构,南湖以北、背街巷道,坐北朝南。环城路1号(一、二层原承租经营星月浪漫,面积425.42㎡),框架结构,南湖以北,坐北朝南。
二、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多轮有保底价竞价招租,达到保底价且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竞租价格相同者,原承租户优先租赁,不是原承租户的,最先报名的优先租赁,具体情况见《竞租须知》。产权人已委托中介机构对所竞租经营用房的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供竞租人参考。其中:南谯北路497-503-3室、一层门面评估价格为每月人民币48元/㎡,环城路1号评估价格为每月人民币44元/㎡。
三、租赁期限:三年(从2014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0日止)。
四、租金交付方式
竞租结束当日,承租人须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相当于3个月房租的租房保证金。以后每年3月31日前付清下年度租金。
五、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诚信良好的企业或个人。
六、报名须知
竞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及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条款内容。
七、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竞租人参与竞租报名登记时应交付竞租保证金,其中环城路1号保证金4万元,南谯北路497-503-3室保证金2万元。如竞租人竞租成功,保证金充抵租房保证金和租金,多退少补。如竞租人未竞租成功,则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的,取消租赁资格,并没收竞租人交付的竞租保证金。
八、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水、电、物业、卫生费和各项税费都由承租方承担。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房屋。
5、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该房产《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招租人可以重新招租。
6、现承租户需缴清租金后,方可报名参加竞租,否则取消本次竞租资格,招租人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九、报名、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早8:0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竞租时间: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
3、报名地点:滁州市琅琊区南门社区综合办(南谯北路483号二楼)。
4、竞租地点:南门社区大会议室(三八巷兴隆花园北门,南门社区社会管理办公室南侧)。
5、联系人: 朱士丽、沈杨
联系电话:0550- **************

二O一四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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