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2 11:0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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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一)(社保资金大额存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
一、招标编号:YWZC*******GK
二、项目名称: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一)(社保资金大额存单)
三、招标内容:社保资金大额存单,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义乌市域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在义乌市域内设立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
3.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中纳入银保监监管评级(评价)的银行,银保监义乌组2020年度监管评级(评价)必须达到2级及以上。
4.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中纳入人民银行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义乌市支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到本项目投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止。
2.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参投本项目的银行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在竞标项目中选择将参加的招标项目并相应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报名成功的银行方能参加投标。
注:在报名之前,银行应先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六、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通过的银行可以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通过的银行应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之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按规定完成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09:30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在线参加。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有意参投银行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在2021年12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义乌市财政局或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澄清。义乌市财政局或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如果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提交义乌市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二、业务咨询
义乌市财政局联系人:程敏隽****-********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电子投标制作问题详询傅先生0579-********。
义乌市财政局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二)的招标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
一、招标编号:YWZC*******GK
二、项目名称: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二)
三、招标内容:非社保类财政专户间隙资金,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义乌市域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在义乌市域内设立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
3.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中纳入银保监监管评级(评价)的银行,银保监义乌组2020年度监管评级(评价)必须达到2级及以上。
4.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中纳入人民银行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义乌市支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到本项目投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止。
2.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参投本项目的银行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在竞标项目中选择将参加的招标项目并相应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报名成功的银行方能参加投标。
注:在报名之前,银行应先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六、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通过的银行可以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通过的银行应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之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按规定完成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09:30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在线参加。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有意参投银行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在2021年12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义乌市财政局或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澄清。义乌市财政局或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如果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提交义乌市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二、业务咨询
义乌市财政局联系人:程敏隽****-********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电子投标制作问题详询傅先生0579-********。
义乌市财政局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三)的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
一、招标编号:YWZC*******GK
二、项目名称: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标项三)
三、招标内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义乌市域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在义乌市域内设立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
3.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中纳入银保监监管评级(评价)的银行,银保监义乌组2020年度监管评级(评价)必须达到2级及以上。
4.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中纳入人民银行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义乌市支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到本项目投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止。
2.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参投本项目的银行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在竞标项目中选择将参加的招标项目并相应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报名成功的银行方能参加投标。
注:在报名之前,银行应先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六、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通过的银行可以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通过的银行应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之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按规定完成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09:30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在线参加。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有意参投银行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在2021年12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义乌市财政局或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澄清。义乌市财政局或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如果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提交义乌市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二、业务咨询
义乌市财政局联系人:程敏隽****-********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方钦蓉;联系电话:****-********传真:****-********
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电子投标制作问题详询傅先生0579-********。
义乌市财政局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
为做好义乌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定期存款(第四期)项目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措施到位,确保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根据“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招标会议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如下,所涉及单位及参加会议人员应积极配合:
一、现场防护措施
1.评标会议现场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核对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3.评标现场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就坐,不得聚集喧哗并随意走动。
4.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地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招标活动的评审专家、中心监督人员、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6.严格落实执行现场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二、响应预案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主要症状:咳嗽(症状严重,干咳为主,伴有痰音,喘息,影响睡眠) ;发热(高热持续72小时以上) ;全身精神差,食欲差;潜伏期2~14天,平均7天等。遇到有以上相应症状者,应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并立即报告上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隔离、消毒、疏散等措施。
3.若有发现疑似病症,第一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不得延误。
4.在评审现场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除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外,尚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同其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到医院体检;
(2)场所进行封闭消毒;
(3)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人,则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有关场所实行封闭消毒,现场禁止人员进出,实行隔离。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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