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设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地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街道办事处画眉铺村、尚木井村结合处;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固体垃圾处理厂房和设施,建筑废弃土盾构渣泥处理厂房和设施,循环再生利用厂房和设施,混泥土搅拌站厂房和设备,原料库,成品堆场,办公楼,宿舍,变电室,天然气站,废水处理站及配套附属设施。一期面积315亩,一期投资金额约1.5亿元。
2.5招标范围: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6工期要求:总工期550 天(日历日)
2.7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年。
2.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5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 1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其余2人均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以该平台查询为准);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由分别具有符合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采用承诺形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1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年 12 月 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1)单位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9)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设计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备案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需提供盖有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到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零陵区百万庄3号路63号门面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 23 日9 时30分,地点为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六楼开标室(红太阳大酒店斜对面,原零陵区粮食局办公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地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景泰
电话: 135*****555
地 址:零陵区接履桥静脉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汤晓健
电子邮箱:********52@qq.com
地址:零陵区百万庄3号路63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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