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村镇高王路等道路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高村镇高王路等道路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高村镇高王路等道路绿化及养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村镇高王路等道路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711
项目名称:高村镇高王路等道路绿化及养护项目
采购需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高村镇高王路等道路绿化及养护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3)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以上天津市社保中心打印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到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公告第二条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及单位介绍信(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电汇截图打包发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标题若未注明清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经检验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A9座四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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