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次)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资金来源:股份投资油炼化【2021】61号克石化计〔2021〕43号克石化计〔2021〕47号。

2.1.1建设地点:克石化厂区内

为实现减油增化的目标,炼化板块进行区域优化,克石化公司拟新建连续重整装置混合二甲苯分馏单元,向乌石化公司提供混合二甲苯产品,提高乌石化公司PX 装置开工率,同时实现克石化公司汽油产品的减量。根据全厂规划,将部分重整重汽油(C7+)作为二甲苯分离单元进料,进料性质见下表1。装置规模为25 万吨/年,设计弹性60-110%。本单元主要产品混合二甲苯,C7组分和高辛烷值汽油调和组分(C9+),混合二甲苯产品满足溴指数不大于20mg/100g,非芳烃(质量分数)不大于1%,乙苯(质量分数)不大于18%,其余指标满足GB/T 3407-2010中3℃混合二甲苯的质量要求。C7组分和高辛烷值汽油调和组分(C9+)作为汽油调和组分去调和国VIB标准汽油。

2.1.2工程设计范围为:

单元号0250:连续重整装置二甲苯分馏部分;全厂工艺管网改造和新建罐区部分。

单元号0513:二甲苯分馏配电室部分。

工艺方案:所有设备全部新建,布置在 80 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北侧空地。新建二甲苯分馏装置(单元)与原 80 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及全厂氢气系统膜分离区属于联合装置,该装置(单元)包含加热炉、二甲苯构架、主管廊、泵房,新建混合二甲苯分馏部分占地面积约 2520.00 ㎡,配套的配电室占地面积 177.50 ㎡,机柜室就近依托配电室东侧已有的机柜室。混合二甲苯作为产品外送,在原苯罐区预留位置内新建 3 座 1000m³的混合二甲苯产品储罐。

工程建设范围为:

2.1.2.1连续重整装置二甲苯分馏部分(0250)

建设范围主要有总图竖向、热工、储运、土建、结构、建筑、暖通、工艺、电气、仪表、电信、消防、给排水、加热炉、动静设备安装等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主要设备设施有:静设备共计 25 台(其中浮阀塔2座)、塔底重沸炉1台、空冷器4台、泵11台、新建泵房1座、新建配电室1座、构架2个、主管廊1个、电气和仪表槽盒、装置 DCS 和 SIS系统进行扩容改造。详见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基础设计文件。

2.1.2.2全厂工艺管网改造和新建罐区部分(0250)

建设范围主要有土建,结构、工艺、电气、仪表、消防、热工、给排水、机械设备、储罐安装等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主要设备设施有:1000m3储罐3座、定量装车系统(配套装车鹤管)2套、离心泵2台、新增SIS系统一套。详见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基础设计文件。

2.1.2.3二甲苯分馏配电室部分(0513)

建设范围主要有配电室1座,各类电气开关柜26台、低压变频柜3台、变频器5台、UPS3套、EPS1套等电气设备设施安装。详见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基础设计文件。

2.1.3 项目估算:以基础设计概算为依据,设备购置费2791.45万元、安装材料费1651.78万元、安装费1834.12万元、建筑工程费801.18万元、设计费184.48万元(详细设计和竣工设计)。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报告编制、修改、出版、参与评审等工作,并提供现场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竣工图及设计总结编制,并配合建设单位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消防建审及竣工验收等事项服务。

2.2.2物资采购:投标人依据该项目详细设计文件,负责连续重整装置二甲苯分馏部分(0250)、全厂工艺管网改造和新建罐区部分(0250)、二甲苯分馏配电室部分(0513)等详细设计范围内的设备、物资采购(含装置试车备品备件)。

2.2.3施工:投标人依据该项目详细设计文件,负责连续重整装置二甲苯分馏部分(0250)、全厂工艺管网改造和新建罐区部分(0250)、二甲苯分馏配电室部分(0513)三部分内容的施工、工程管理等。

2.2.4其它:投标人负责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含试车保运)、性能考核等;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移交、总承包专项总结、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配合竣工验收及消防建审等工作;负责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2.2.5投标人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前的监检申报;负责及时提交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出厂资料;负责安全阀安装前校验并提供安全阀产品合格质量证明书;负责提供压力管道安装一览表及每条管道的单线图;配合质监站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项目监检的相关工作;负责施工图、竣工图按规范装订后交付甲方。

2.2.6本项目物资采购应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特殊情况下库内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商采购(例外情况,应通报业主审核)。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选择业主提供的短名单内供应商,一级物资在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甲级)选择,短名单见附件。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2.7第三方无损检测工作不在本招标范围内。

2.3工程建设目标:

2.3.1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施工图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标准规范;符合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3.2 HSE要求和目标:

HSE目标为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现场不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职业健康事故为零。其它执行国家、行业和发包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严者执行)

2.4承包方式

连续重整装置生产混合二甲苯技术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工程方式,无甲供设备和材料。

2.5结算条款

合同价款为不可调固定总价(含税)。

2.6 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2.6.1采用固定总价进行报价,并附报价分项明细表格 (按设计费、设备材料费、安装工程施工费、土建工程施工费、HSE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不局限以上内容),投标人报价参考基础设计概算。分项报价明细见附表。

2.6.2报价范围:投标人的报价是指完成本招标文件中发包人指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含税金)。发包人指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指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包括负责项目设计、项目物资采购、项目施工直至项目中交;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保运服务;负责配合发包方资产移交工作;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协调及其它相关工作;负责本工程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2.6.3健康安全环境(HSE)施工保护费含在总报价范围内,为不可竞争费用(具体执行新建造【2010】5号文、中油计【2015】12号文相应内容)。投标人中标成为承包人后不得挪用和擅自消减健康安全环境(HSE)施工保护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应制定项目健康安全环境(HSE)施工保护费使用计划清单。

2.6.4付款方式:以合同总金额为付款基数,合同生效后付30%备料款;按照月度施工工程量付款至80%;工程中交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0%;归档资料交付后付款至100%。支付前,承包人需按要求申报资金计划并办理支付手续。

2.7是否允许分包、可分包内容、对分包方的资质业绩要求

2.7.1允许依法分包。

2.7.2若工程设计企业成为本项目总承包方,允许本项目的全厂工艺管网改造和新建罐区部分进行设计合法分包,分包单位资质不低于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允许本项目施工部分分包,施工分包方资质要求是:安装单位需具备石油化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土建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选用的施工部分分包方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工程分包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准入一类承包商;土建工程分包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准入一类承包商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准入(分公司授权)的二类承包商。

2.7.3若工程建设企业成为本项目总承包方,允许本项目进行设计合法分包,其中项目主体工程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项目全厂工艺管网改造和新建罐区部分分包单位的设计资质不低于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允许本项目土建部分合法分包,土建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准入一类承包商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准入(分公司授权)的二类承包商。

2.7.4投标人需对分包方资质符合以上要求做出承诺。

2.8 工期

项目开工日期:合同生效日;项目中交日期:2022年9月30日;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2.9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263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油气加工)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配备的人员应满足对应资质的人员标准要求,

3.1.3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准入的一类承包商。

3.2对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炼化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和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原始证件或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未完成电子注册的可提供已进行延续注册证明)。工程建设企业作为投标人,建造师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炼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对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机构、岗位、人员配置:

3.4.1中石油系统以外的承包商(含总包方和分包方),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经理、HSE经理、生产经理(施工经理)需经过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4.2投标单位的组织设计中的管理人员应至少包括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生产经理(施工经理)、技术经理(质量经理)、HSE经理。如采用施工分包模式的,施工分包单位的组织设计中的管理人员应至少包括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施工经理)、技术经理(质量经理)、HSE经理。并且施工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HSE经理须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经过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若施工分包方在投标阶段尚未确定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

3.4.3工程建设企业为投标人的HSE经理(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工程设计企业为投标人的应承诺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5 对投标人财务要求:(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对投标人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8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3.7.2项目结算款专款专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签字盖章)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 23日10时至2021年12月29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内网地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外网地址:www.cnpcbidding.com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14(语音转电子招标平台即转人工服务);技术支持电话:****-*******);

4.1.2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标段(份),售后不退。

4.3 工本费发票的获取:

4.3.1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打印。

4.3.2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发票咨询电话:0992 *******

4.4 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员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招标管理人员联系人:王多睿 电话:****-*******,邮箱:wdr_dsz@petrochina.com.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2.2 逾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 80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邮 编: 833699

联 系 人: 常娟

电 话: ****-*******

电子邮件:lyc_cj@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1年12月23日

,克拉玛依

标签: 技术改造 二甲苯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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