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清洁能源供暖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清洁能源供暖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清洁能源供暖已由佳发改社会【2020】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清洁能源供暖;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北侧,市东郊殡仪馆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洁能源供暖采购及安装;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清洁能源供暖设计制造、成品包装、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指导安装和调试、后期维保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持有拟投标品牌清洁能源供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协议或授权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7时00分至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1月13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9. 其他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佳木斯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佳木斯市政府机关四号楼220室
联 系 人:董瑞宇
电 话:138*****37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邮箱:jmszbb@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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