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路南段(洪江路-崇川路)等7条路交通设施工招标公告
胜利路南段(洪江路-崇川路)等7条路交通设施工招标公告
胜利路南段(洪江路-崇川路)等7条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 胜利路南段(洪江路—崇川路)、通甲路(教育路-园林路)拓宽改造工程、桃园路西延(疏港路-跃龙南路)、2014年交通设施整治工程-可变车道标志和限高门架等、经十八路(世纪大道-洪江路)、天生路(集安路-长泰路)工程、城北大道东段(通宁大道-通京大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 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
①.胜利路南段(洪江路—崇川路):全长约1.45KM,路宽为30M,招标范围包括交通标线、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工程。概算约630万元。
②.通甲路(教育路-园林路)拓宽改造工程:全长约500M,路宽为45M,招标范围包括交通标线、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工程。概算约250万元。
③. 桃园路西延(疏港路-跃龙南路): 全长约440M,路宽为30M,招标范围包括交通标线、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工程。概算约120万元。
④. 工农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北侧、世纪大道与政府出入口西侧、濠北路与北濠桥路交叉口南侧分别设置“LED自发光导向车道”指示标志;长江北路与江海大道交叉口南北西侧设置限高门架、1895文化创意产业园标志牌等。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⑤. 经十八路(世纪大道-洪江路): 全长约850M,招标范围包括交通标线、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工程。概算约320万元。
⑥. 天生路(集安路-长泰路): 全长约1248M,路宽为35M,招标范围包括交通标线、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工程。概算约153万元。
⑦. 城北大道东段(通宁大道-通京大道)工程:全长约8301M,路宽为60M,招标范围包括K0+000-K4+250内的交通标线、信号灯、标志牌、限高架等交通设施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城北大道东段 Ⅰ 标:K0+000-K2+375段交通设施,概算约400万元;城北大道东段 Ⅱ 标:K2+375-K4+250段交通设施,概算约4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05月至2014年06月。
3 、 本招标工程分A,B,C,D,E共五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其中:
A 标段:胜利路南段(洪江路—崇川路)交通设施工程。造价约630万元。
B 标段:通甲路(教育路-园林路)拓宽改造工程、经十八路(世纪大道-洪江路)交通设施工程。造价约570万元。
C 标段:桃园路西延(疏港路-跃龙南路)、2014年交通设施整治工程-可变车道标志和限高门架交通设施工程。造价约370万元。
D 标段:城北大道东段(通宁大道-通京大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Ⅰ标、天生路(集安路-长泰路)。造价约553万元。
E 标段:城北大道东段(通宁大道-通京大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 Ⅱ 标。造价约400万元。
(注:其中 A ,B,D,E四个标段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发包,C标段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项目。)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建造师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企业业绩: / 。
(4)建造师业绩: / 。
5 、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2)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 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及业绩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本公告如需投标人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若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 税务发票原件 (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 完税证明 (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公告未作业绩要求的,不必提供;
(6)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原件 (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 ),同时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7)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 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经理), 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 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 、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 ]购买投标专用光盘并刻录)、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等资料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 www .ntszjs.com )“招标文件下载”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的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 .ntcetc.cn )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开通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其中由城建集团收取的100元标书费用收据的领取方式为:投标人在评标过程完成之后可以持凭证(应当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至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川区工农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主楼27楼2711办公室) 换领票据,每周的周三、周四下午集中办理开票手续。
9 、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 (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作为投标人是否已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或附件一)。
11 、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提前前往 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 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汇出,同时应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缴纳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保函)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 ,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3)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 招标机构: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
联系人:汤先生、曾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编:226007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4年05 月09 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 CA 锁主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评标原则
1 、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 、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通过后,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商务标的排名次序,排名第一者中标,如有并列第一,则由开标记录表上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 、本工程如多于一个标段,则由开标记录表上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抽签确定商务标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单位。 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兼中两个标段,已中两个标段的单位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
4 、如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则该标段重新招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标段评标结果不变。
5 、如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则该标段重新评标,其余标段评标结果不变,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本标段的重新评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6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规定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二、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三、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 .未实质性响应资格审查申请书条件要求的;
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 .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 .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资格审查获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四、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函根据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审:
1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所用施工方法等正确,满足招标文件对施工的各项要求的;
2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等级要求、工期要求的;
3 .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提交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并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
4 .技术标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
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标函为合格标函,可评审通过。
技术标评审通过率在 60% 以上(含 60% )的,则该技术标为通过。
技术标评审未通过的,不再开其商务标。
五、商务标评审
1 、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 报价高于每条路的交通设施最高限价或每个标段的最高限价或者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20元/m3的报价或者拆除清运遗留构筑物的单价报价>80元/m3的报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2 、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商务标的排名次序。
六、确定中标人
商务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为中标人,如有并列第一,则由开标记录表上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开标现场要求
1 、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投建造师进入开标现场, 进场必须携带身份证 。
2 、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 、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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