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水干流辰溪县河段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湖南省沅水干流辰溪县河段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交通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江水利委员会贯彻落实水利部交通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沅水干流历史尾堆清理的通知〉》 等规定,按照2021年10月14日沅水干流省级河长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处置实施单位

由辰溪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二、清理处置范围和任务

根据《湖南省沅水干流辰溪县河段(大洑潭电站下游至泸溪县交界处)河道清障治理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大洑潭电站以下至泸溪县泸溪大桥处全长48.356公里河段估算历史尾堆砂石总量约?3587.7万m3,拟计划分五段开展清理处置工作。

1区段:桃竹溪至梨子溪段,桩号K36+000~K33+000,长度3km,历史尾堆总量1140.57万m3。

2区段:梨子溪至大湾段,桩号K33+000~K29+100,长度为3.9km,历史尾堆总量858.867万m3。

3区段:大湾至棋角段,桩号K29+100~K21+000,长度 8.1km,历史尾堆总量397.926万m3。

4区段:棋角至泸溪县大桥段,桩号K21+000~K0+000,长度21.km,历史尾堆总量598.356万m3。

5区段:大洑潭电站下游约1.5km处至桃竹溪段,桩号K48+356~K36+000,长度12.356km,历史尾堆总量591.98万m3。

三、清理处置目标

对清理处置范围内的历史尾堆彻底清除,原则上不改变河道比降及河道主槽位置,确保河道平整生态环境优化,确保通航和行洪安全,确保河势稳定、岸线稳固。

四、清理处置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清理处置方式

对裸露在水位线以上的近岸历史尾堆直接使用挖掘机清理上岸处置,对水域内的历史尾堆使用链斗式清障船清理上岸处置。

六、清理处置标准

1.明确作业机具。

1区段:桃竹溪至梨子溪段共配备挖砂船4艘、运砂船15艘、挖掘(铲)机5台、车辆20台。

2区段:梨子溪至大湾段共配备挖砂船2艘、运砂船8艘、挖掘(铲)机2台、车辆20台。

3区段:大湾至棋角段共配备挖砂船2艘、运砂船8艘、挖掘(铲)机2台、车辆20台。

4区段:棋角至泸溪县大桥段共配备挖砂船3艘、运砂船12艘、挖掘(铲)机2台、车辆10台。

5区段:大洑潭电站下游约1.5km处至桃竹溪段共配备挖砂船1艘、运砂船5艘、挖掘(铲)机5台、车辆20台。

2、明确加工(储存)地点。

1区段需设置处置点四处,共需面积约300亩。分别为麻田处置点、火马冲大桥村处置点、火马冲硅场处置点、火马冲原磷肥化工总厂处置点。临时上岸转运点一处,为大路口临时转运点。本段为本项目清障工程量最大的河段,由于目前往下游方向航道暂不能通行,本段河道废弃物处理路线计划从张家溜处采挖后向上游运输至麻田处置点及通过大路口现有上岸码头转运至火马冲处置点。

2区段需设置处置点两处,共需面积约200亩,分别为军屯处置点、杨家人处置点,两处均具备上岸条件。

3区段需设置处置点两处,共需面积约200亩,现有球岔处置点一处,具备上岸条件。

4区段需设置处置点一处,为溪口新村处置点,共需面积约300亩,本段通航条件良好,部分清障废弃物可直接通过水运至终端利用点。

5区段为大洑潭电站下游,本段计划通过陆运转运至大洑潭电站上游再通过水运至火马冲处置点,本段处置点可与1区段共用。

3、明确作业时间。

夏季:6:00——21:00;冬季:6:30——19:30

七、清理处置要求

1、公开宣传。分区段召集相关乡镇、村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贯彻宣传历史尾堆清理处置有关政策,制作宣传标语。

2、明确标示。一是要在实施区域附近树立《沅水干流辰溪段历史尾堆清理处置实施方案》公示牌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作业船只和车辆等机具要悬挂醒目标志。

3、严格标准。实施过程中确保所有废弃物全部上岸处置,不得形成新的尾堆或沆洼,对容易发生崩塌的岸线要组织优先进行防护。

4、接受监督。清尾堆行为全过程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对不按规定范围、不按清理处置标准和时间、不按规定处置废弃物的作业行为,县有关部门要从严予以打击惩处。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公司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各级各类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特种作业坚持持证上岗。水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穿救生衣;所有作业船只必须配备救生设备及器材。施工人员需全部购买相关保险。定期联合县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对施工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清障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措施),?其安全保障措施中应包含大洑潭航电枢纽预泄或洪水期大流量下泄时,清障船的安全度汛预案,所做的方案措施报经县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在海事机构的监管下,确保船舶的航行秩序和安全。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对船舶的机械性能、安全防护措施、通航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船舶的正常生产。

2、环境保护

在工程开工的同时,建立安全环保科,专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联合项目施工所在地村组及县环保职能部门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达到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标签: 实施方案 清理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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